好消息!南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到口腔医院门诊就医可报销啦!

发布时间:2022-07-19

根据《河南省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自7月1日起,实施南阳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在我院门诊就医的市域职工医保可以报销。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实施范围:南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市、两区、十县)

二、门诊统筹目录: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范围

三、门诊报销政策:

南阳市区域内职工医保:

1、起付标准按次设定,24小时内多次就诊的只记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为50元/次。

2、门诊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50%,退休职工60%。

3、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4、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参保年度使用,不结转下一年度。

四、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范围

1、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2、虚开、多开、弄虚作假的医疗费用。

3、伪造、变造门诊处方或门诊检查、检验报告单涉及的医疗费用。

4、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非法获取利益或协助他人非法获益的。

5、其他违反医疗保障规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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