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报销政策
发布时间:2026-06-17南阳市口腔医院参保患者普通住院报销比例及年度限额
|
医保类型 |
报销类型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年度限额 |
|
南阳市 城镇职工 |
基本医疗保险 |
600元 |
在职职工报销78% |
基本统筹6万元,大 额医疗统筹54万元, (报销90%)年度封顶60万元 |
|
退休职工报销83% |
||||
|
南阳市 城乡居民 |
基本医疗保险 |
1200元(14岁以下儿童 减半) |
1200—4000元53% |
最高限额15万元 |
|
4000—9000元65% |
||||
|
9000元以上75% |
||||
|
大病保险 |
11000元(普通群众) |
1.1万元一10万元(含 10万元)报销60%,10 万元以上报销70% |
最高限额40万元 |
|
|
5500元(困难群众) |
5500元—10万元(含 10万元)报销65%,10 万元以上报销75% |
不设封顶线 |
||
|
医疗救助 (仅限困难群众) |
特困人员:0元 |
90% |
最高限额3万元 |
|
|
低保对象、返贫致贫 人口:0元 |
70% |
|||
|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 村易返贫致贫人口: 2500元 |
65% |
最高限额1万元 |
||
|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6000元 |
||||
|
南阳市离休医保 |
基本医疗保险 |
0元 |
100%(丙类项目自负) |
不设封顶线 |
|
省内外异地医保 |
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 |
|||
1、参保患者就医执行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 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2、所有收费项目均按照医保类别支付比例,计算纳入报销费用 (甲类100%纳入报销;乙类60%-90%纳入报销,首自负比例为: 10%-40%;丙类不纳入报销)。
3、上表中报销比例是指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
4、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①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
②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医疗费用;
③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
④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就医的;
⑤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⑥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 标准所规定项目范围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⑦因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